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资金科,办公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人才大楼一楼西大厅,联系人马登峰、常娇娇、刘娇、孟娇,联系电话0349-2288638。

    一、扶持对象

    (一)在劳动年龄以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毕业5年内)、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以个体、合伙等形式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其它城乡劳动者,也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二)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印发)规定的、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一)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以展期 1 次,展期期限不超过 1年。

    (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

    (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累计申请三次创业担保贷款。

    四、贷款贴息

    (一)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签订固定利率贷款合同,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二)展期、逾期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五、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向人社部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人社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资格核实证明。

    (二)借款人凭人社部门出具的资格核实证明和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

    (三)担保机构在接到经办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批复后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四)经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六、担保条件

    (一)借款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下的,实行免除反担保。

    (二)借款额度在10-15万元的,由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信用良好的直系亲属提供信用担保。

    (三)借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

    七、所需材料

    (一)个人创业者需提供的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表》、《朔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反担保保证人收入证明;

    2.申请人近期2寸红底照片2张;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4.申请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若经营内容涉及法律规定的需要经有关部门许可的特殊行业,则需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反担保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征信报告、工资流水;

    7.借款人身份证明(下列10项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查验借款人失业登记信息和就业登记信息,或提供创业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领取失业金记录或个人真实性承诺等相应材料。最近一次的失业日期应早于最近一次实现就业的日期,没有失业登记信息或相应材料的,不得认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凭《就业创业证》或者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查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其中残疾人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借款人退役证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④刑满释放人员:借款人《释放证明书》。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借款人毕业?5?年之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明,其中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通过去产能人员数据库查询或者凭企业出具的借款人职工身份证明认定。

    ⑦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凭《就业创业证》记载的户籍信息或者借款人户籍证明认定。

    ⑧返乡创业农民工:借款人提供外出打工经历证明。

    ⑨网络商户:凭借款人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注册证明材料截图认定。

    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借款人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

    8.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小微企业身份证明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表》、《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知情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个人征信查询纸质版;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审计报告、章程、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或经营场地产权证明;

    4.企业与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一年期(含)以上劳动合同及备案材料;

    5.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参照前款对个人借款人的要求)

    6.企业近6个月的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转账名单或复印自财务凭证中的工资发放表)

    7.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8.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2、3、4、5、6页;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办理时带上原件。

    八、相关表格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表》(个人)

    2.《朔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

    3.《反担保保证人收入证明》(个人)

    4.《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表》、《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知情承诺书》(小微企业)